为进一步规范城市道路通行秩序,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,保障群众出行顺畅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等法律法规,经上级部门批准,建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在以下路口(段)增加电子监控设备对交通违法行为实施抓拍,自2020年6月22日起,抓拍车辆违法信息将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平台进行处罚。
一、增加固定式违反交通信号监控设备:
1.敖喀线与老宽线交汇路口
2.京沈路与东滨河路交汇路口
3.建安路与瑞兴街交汇路口
4.建安路与红旗街交汇路口
二、增加固定式超速抓拍监控设备:
1.老宽线8KM+100M
限制速度70KM/H。抓拍双向超速车辆
2.赤锦线1KM+200M
限制速度70KM/H。抓拍双向超速车辆
3.赤锦线10KM+500M
(原黑水工业园区)
限制速度70KM/H。抓拍双向超速车辆
4.赤锦线70KM+600M
(原喀喇沁高速)
限制速度70KM/H。抓拍双向超速车辆
三、增加固定式违法停车抓拍监控设备:
1. 人民路瑞兴街至西滨河路段
2. 长春街京沈路至繁荣路段
3. 长春街万寿路至北滨河路段
4. 中兴街建安路至繁荣路段
5. 文化街万寿路至北滨河路段
6. 向阳街人民路至北滨河路段
7. 团结路文化街至红旗街路段
8. 团结路长春街至中兴街路段
9. 团结路京南线至东滨河路段
10.建安路文化街至青年北街路段
11.京沈路红旗街至中兴街路段
13.瑞兴街北滨河路至建安路段
14.青年北街京沈路至建安路段
15.青年南街京沈路至团结路段
16.建安路文化街至瑞兴街路段
17.红旗街泰安路至繁荣路路段
敬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,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,共同营造安全、文明、畅通、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。
特此通告
建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
二0二0年六月九日